《甘肅省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8月1日起施行

原標題:《甘肅省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8月1日起施行

我省公共文化服務將更惠民

中國甘肅網6月7日訊 據蘭州晚報報道(記者田玥)圖書館、文化館將離您家越來越近,公共文化設施在節假日和寒暑假將適當延長開放時間……《甘肅省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已于近日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將為全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更加完善、公共文化服務效能進一步提升提供法律保障。

住宅區配套建設公共文化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使用

《條例》對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與管理予以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合理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公共文化設施的種類、數量、規模、選址和布局,形成覆蓋全面、便利可及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

改建、擴建居民住宅區、移民搬遷安置點等,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標準,規劃和建設配套的公共文化設施。居民住宅區、移民搬遷安置點配套建設的公共文化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創建具有隴原特色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活動品牌

《條例》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設施,豐富公共文化產品,促進優秀公共文化產品的提供和傳播,支持開展全民閱讀、全民普法、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藝術普及、優秀傳統文化傳承以及文明實踐活動。鼓勵和支持各地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民族民俗文化等特色文化資源,創建具有隴原特色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活動品牌。

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科學規劃公共數字文化資源,因地制宜提供數字文化服務、流動文化服務和聯網服務,開發特色數字文化產品,提升網絡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能力。

鼓勵公共文化設施提供延時、錯時開放服務

公共文化服務提供方面,公共文化設施應當根據其功能、特點,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向公眾免費或者優惠開放。公共文化設施開放或者服務項目收取費用的,應當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現(退)役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和人民警察等實行免費或者其他優惠。鼓勵有條件的學校體育場館課余時間向社會安全有序開放。鼓勵各級行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文體設施向社會開放。

鼓勵公共文化設施提供延時、錯時開放服務。公共文化設施在公休日應當正常開放,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學校寒暑假期間適當延長開放時間。

促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

《條例》明確,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推進以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為總館,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為分館,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為服務點的總分館制建設,實現總館與分館服務功能基本一致、文化資源互聯共享。

鼓勵具備條件的學校、科研機構、企業等的圖書館(室)、農家書屋、職工書屋、文化活動室和其他符合條件的公共文化場所成為分館或者基層服務點。

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重點增加農村地區圖書、報刊、戲曲、電影、廣播電視節目、網絡信息內容、節慶活動、體育健身活動等公共文化產品供給,促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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