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10月1日起施行


(相關資料圖)

華聲在線9月27日訊(記者 雷鴻濤)懷化市地方性法規《懷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即將于10月1日起施行。這是記者今天在懷化市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消息。

7月27日,《懷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經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準,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的出臺,標志著懷化市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進入法治引領新階段,對提升公民文明素養和社會文明程度,創成全國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將發揮重要作用。

《條例》是懷化市出臺的第一部有關文明行為的條例,設五章共二十五條。從內容上分為總則、規范與倡導、促進與保障、法律責任和附則等五個部分。

記者注意到,《條例》第七條至第十七條為“規范與倡導”內容,主要對文明行為作出具體規范和要求,明確“什么能做”和“什么不能做”。《條例》重點針對不文明行為的表現形態和市民反映比較強烈、意見比較集中的不文明現象,主要從維護公共場所秩序、愛護公共環境衛生、文明出行、社區文明、鄉風文明、校園文明、網絡文明、文明旅游、公益文明、健康生活文明、家庭文明等十一個方面對需要遵守和禁止的行為作了規范。比如,公民不得從建筑物、車輛中向外拋擲物品;公民不得隨地吐痰、吐渣、便溺,不得亂扔煙頭、果皮、紙屑等廢棄物;外出遛犬牽繩,即時清除寵物糞便;咳嗽、打噴嚏時遮掩口鼻,呼吸道傳染性疾病患者外出時佩戴口罩;尊重他人權利,拒絕網絡暴力;倡導使用公筷公少勺,不酗酒,不浪費等。這些行為規范涵蓋了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生產生活等各個方面,注重從細微處著手、于日常中著力。

懷化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明辦主任向孝輝在回答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記者提問時說,近年來,懷化市以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為契機,著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質。然而,現實生活中仍然存在一些不文明行為。這些不文明行為聚集在一起,形成了城市的“痛點”,與文明城市的發展要求極不相適應,用完善的法律法規規范市民文明行為的呼聲越來越高。《條例》的頒布實施,能有效促進市民養成良好文明行為,同時,對一些頑瘴痼疾、問題短板予以重點整治和逐項提升,從而興利除弊,鼓勵市民主動遵循社會文明準則,自覺維護城市文明形象,切實提升城市軟實力。

在《條例》制定過程中,懷化始終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開門立法,多次聽取市直有關部門、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工委)、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組織和群眾的意見,并通過座談、走訪、書信、電話、網絡等渠道共收到各類意見建議4300余條。經反復研究、討論,數易其稿,采納吸收各方面的修改意見130余條。

關鍵詞: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
新化月報網報料熱線:886 2395@qq.com

相關文章

你可能會喜歡

最近更新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