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積≤70㎡,租金年漲幅不超5%!廣州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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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孫綺曼

籌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17.1萬套,年度計劃全部完成;廣州市發放住房租賃補貼17704戶,累計發放金額1.56億元……2021年,廣州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如火如荼,越來越多的新市民在廣州圓上了“安居夢”。

為明確和規范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規則,保障全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房源供應,近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官網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廣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公眾意見的公告,征求日期自2022年2月16日起至2022年3月17日。

《意見稿》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的六大標準,其中,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面積應不超過70平方米,租金年漲幅不超5%。

多渠道籌集建設保障性住房

從“房住不炒”到“住所有居”,住房問題緊緊連接著民生所系。作為超大城市及國家中心城市,廣州市人口持續保持凈流入態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至2020年廣州市常住人口達1867.66萬人,相較2010年增加了597.58萬人。

在大量人口面臨住房問題的背景下,如何讓新市民有所住、有所居成為了超大城市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近年來,廣州市在保障性住房方面不斷實踐,力求解決市民住房難題,留住新青年與新人才。

2021年,廣州市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見》,提出到2025年,廣州市將全面完成66萬套保障房建設籌集任務,其中包括公共租賃住房3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60萬套、共有產權住房3萬套。逐步提高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標準,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

那么保障性住房如何建?從哪來?

去年7月,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稱“廣州市住建局”)發布了《廣州市城市更新條例(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統籌住房保障:城市更新應當通過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方式增加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應,引導集體建設用地按照規劃建設集體宿舍等租賃住房。

《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見》也提出,要以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問題為主要出發點,充分發揮政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各類主體作用,多渠道籌集建設保障性住房,不斷完善符合廣州實際的住房保障體系。

與上述文件相呼應,《意見稿》中適用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籌建方式包括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新建、企事業單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產業園區配套用地新建、存量房屋改建(含居住類和非居住)、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新建、通過城市有機更新項目配置中小戶型住房、城中村住房等存量房源整租運營、閑置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政府閑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其他途徑等八類,其中有多項為存量土地籌建。

在廣州白云區的長嶺村內便有這樣一個代表項目:走出廣州地鐵14號線鐘落潭站,步行不到20分鐘,就能到達位于鐘落潭鎮長腰嶺村第四經濟合作社的長腰嶺村租賃性住房試點項目。

該項目由白云區長腰嶺村第四經濟合作社和廣州城投白云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合作建設,作為廣州首個利用集體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該項目可為空港經濟區、廣州健康產業城、鐘落潭高職園區提供667套以30平方米單間戶型為主的精致宜居租賃住房,有效緩解這一區域的房屋租賃壓力。

該項目建成后,白云置業獲得70%的地上及地下建筑物40年的使用權,剩余30%無償交長腰嶺村。白云置業40年使用權期滿后,將持有房屋交由長腰嶺村。

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每年漲幅不超5%

同樣作為保障性住房的一份子,保障性租賃住房與原本的公租房有什么區別?

對此,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成軍黃成軍作出解釋:“公租房與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在性質、保障對象、籌集主體和準入退出管理要求四個方面有所不同。公租房是由政府負責籌集建設的,屬于國家基本公共服務事項,是政府必須承擔起的兜底保障責任,主要面向的是城鎮戶籍住房、收入困難家庭,有明確的收入和資產準入限制。而保障性租賃住房則屬于普惠性公共服務,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堅持誰投資、誰所有。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并優先保障新市民群體中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住房困難群眾,不設收入線門檻。”

在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的背景之下,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認定也就需要明確與規范。

對此,《意見稿》指出,廣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須同時符合六大標準,分別是:面積標準、租金標準、對象標準、規模標準、建設標準和運營標準。

《意見稿》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同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具體由市場主體按照“企業可持續、市民可負擔”的原則,結合享受的優惠政策,以及企業的運營成本綜合評估確定。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每年漲幅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同期漲幅,且不超過5%。且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應為集中式租賃住房,房源規模原則上不少于10套(間)。

這些保障性租賃住房租給誰?《意見稿》明確,出租對象主要為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難群體。通過企事業單位自有存量土地建設、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建設等方式籌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允許優先向本單位或本園區符合條件的職工定向出租。

在建設標準方面,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也應執行住宅型租賃住房或宿舍型租賃住房建設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為體現政策的靈活性,《征求意見稿》同時規定,既有項目因執行相關認定標準有困難的,在滿足租金標準和對象標準的前提下,可適當放寬認定標準,具體由區領導小組審議決定,并報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備案。

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得上市銷售

在享受保障房優惠政策方面,《征求意見稿》指出,新增項目申請人憑項目認定書到相關部門辦理各項建設手續,按規定申請土地、財稅等優惠政策。既有項目申請人可憑項目認定書,按照籌集方式的相關規定捋順建設手續,按規定享受財稅等運營方面的優惠政策。同時,廣州市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取得項目認定書的申請人提供長期貸款。

廣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實行“先申報認定,后納入計劃”的工作機制,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年度建設計劃應取得項目認定書。

《意見稿》也特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得分割登記、分割轉讓、分割抵押,不得上市銷售或變相銷售。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牽頭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建設、出租和運營管理的全過程監督,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不定期開展檢查。

對于不符合標準的,拒絕整改或限期整改后仍達不到標準及運營期限未達到規定年限,因破產清算、征收拆遷等其他原因確需退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主管部門可撤銷其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

此外,對于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運營期限已達到規定年限的,建設運營主體可以在期滿三個月前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注銷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運營期限達到規定年限,建設運營主體可以在期滿三個月前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續期申請,符合標準的,按規定重新核發項目認定書。

廣大市民可積極參與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2月16日至3月17日,廣大市民朋友可將相關意見和建議通過書面郵寄至:廣州市越秀區府前路1號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處,郵編510030;或發送電子郵件到gzcczbc@gz.gov.cn。

附:廣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流程圖

來源|羊城晚報·羊城派

圖片|羊城晚報資料圖

責編|陳婉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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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廣州 漲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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