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7元!長沙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提高

三湘都市報4月7日訊(全媒體記者 王智芳 通訊員 謝靜雅 實習生 鄔麗)長沙市人社局再次釋放“政策紅利”,4月1日起,全市統一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后最高標準每月提至1737元。

根據《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長沙市2022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長沙市自2022年4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930元/月,長沙縣、瀏陽市、寧鄉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740元/月。長沙市失業保險相關政策規定,失業人員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因此,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全市失業保險領取標準也隨之同步調整,市本級、望城區失業保險金調整為1737元/月,長沙縣、瀏陽市、寧鄉市失業保險金調整為1566元/月,分別增長207元/月、180元/月。

適當調整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是長沙市改善民生、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重要舉措,也為疫情之下的失業人員打了一針“強心劑”。同時,為進一步便利失業人群,長沙市人社局全面暢通網辦渠道,實現“不出門、不跑路、不見面”就能申領失業保險金。符合申領條件的失業人員,即參加失業保險1年及以上且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后,即可通過掌上12333、“智慧人社”APP 、“長沙人社”APP、長沙市12333公共服務平臺等渠道申領失業保險金,審核通過后于次月起進行發放,最長可領取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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