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東莞也官宣“認房不認貸”

今日(8月31日),東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東建房〔2023〕5號)》。

通知顯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我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資料圖片)

繼廣州、深圳、中山、惠州陸續表態后,東莞也正式官宣“認房不認貸”。

以下為政策原文:

關于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東建房〔2023〕5號)

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滿足我市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我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零時起施行。在施行之日前已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的,個人住房信貸政策按原規定執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東莞監管分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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