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即時:你以為虧322萬,卻是業主保房套路!撿漏法拍房,這些必須看懂!

昨天在網上沖浪的時候,看到一套熟悉的房源又上架了法拍。

位于南山紅樹灣片區的御景東方花園7號樓,對面是華僑城中學(深圳灣部),距離深圳灣總部基地不到1公里,旁邊還有中信紅樹灣等小區。


(資料圖)

2006年建成、191㎡的戶型,高峰期小區單價賣到14.5萬+/㎡,這兩年成交單價集中在11-12萬之間。

起拍價1610萬/㎡,單價約8萬+,并且根據法拍公告,70多萬的增值稅由原業主支付,看起來還是有撿漏空間。

不過仔細一扒拉,發現這套房源并不簡單。

兩掛兩拍,漲價632萬

為什么說這套房很熟悉,因為去年12月該房源首次拍賣,當時9人報名,出價110次,2490萬成交。不過隨后買家悔拍了,交了161萬的保證金。

3月7日再次開拍,這次有23人參拍,拍到了3122萬,半年漲了632萬,單價13萬+/㎡,不少機構分析市場回暖的氣氛帶到了法拍房。

不過房源怎么又重新上架了呢?

據向法院人員求證,由于買家沒有按照原定期限交齊款項,已經向買家發了悔拍書確認,房源再次被悔拍,又交了161萬的保證金,所以這才重新上架。

一次悔拍可能是巧合,兩次都悔拍,大概率事出有蹊蹺。

此前,我們也報道過,有業主為了爭取時間清償債務,先后兩次支付保證金760萬,后來債務還完,成功保了房子。

▲房源再次上架后撤拍

但也有人好奇了,即使是322萬的保證金,也是深圳剛需一套房的錢,有錢人真的不在意了嗎?

事實上,只要法院沒有證據是債務人自己拍回去的,保證金就會用來清償債務,所以這相當于分期還債了。

不過,這樣的操作也有風險,如果悔拍后,再次拍賣的成交價低于上次成交價,需要買家進行「差價賠償」。

如果被判定為惡意競拍,不僅保證金會被沒收充國庫,買家還將會有被罰款和拘留處罰的風險。

而在實際案例中,保房行為依然很難規避。

不過這次留給原業主保房的時間不多,距離下次4月16日開拍,僅僅剩下一個月的時間。

如果1個月后房源撤拍,或者繼續拍下后悔拍,那就可以斷定是業主保房行為。

但想必最著急的還是債權人,根據法拍公告,原業主有約2041萬待還的民間借貸。

@深圳買房計劃 提醒,如果遇到這種兩次或多次悔拍的房源,就不要浪費時間了。

即使能夠拍到,價格可能也會遠遠超出預期。

參拍法拍房,這三種對手需謹慎

事實上,在競拍過程中,你的對手是誰太重要了。

無論你加什么價,對方都是秒頂,再看價格,已經沒有了撿漏空間。

除了業主保房,你還可能遇到了債權人。

如果最終買受人和申請執行人的名字是一樣的,那就是債權人自己下場拍賣了。

與其讓別人拍走,自己還要追討債務,索性不如自己拍走,一勞永逸。

▲競買人為申請執行人(債權人)| 截圖自京東拍賣

這套位于景源華庭的房源97㎡,參考價651萬,市場價在750萬左右,起拍價為570萬。

不過在整個競拍過程中,債權人秒頂,直接到以704萬的價格成交,幾乎沒有了撿漏空間。

還有之前我們提到的優先購買人,簡言之,就是可以不加價的舉牌人,同樣的價格,他有先要的權利。如果優先購買人想要,那基本也沒什么勝算了。

除產權人之外,租客、個人購買公房的原產權單位都能作為優先購買人。

在法拍公告中會明確標注是否會存在優先購買人。

另外,還有一種參與者,是房源的托兒,這種情況在”1元起拍“的小產權房中比較常見,由于深圳小產權房禁止交易,為了盡快銷掉房源,有些代理房源的機構,慣常做法就是找人參拍、托價,以造成熱度很高的假象。

關于這一點,我們此前的稿件中也已經提醒,有外地買家已經上當受騙。

為低價撿漏,買家拼了!

除了以上,法拍房中的非常規操作真的不少,可以說是千奇百怪。

如果你看到這張圖,這套房子你還敢買嗎?

上個月,南山后海夢想家園有套法拍房,原業主借了朋友830萬未還,被法院查封拍賣。

面對如此威脅,仍有6人參拍,經過27次的出價,最終以302萬成交。

可能大部分人都還在擔心,不過據機構透露,這或許只是競爭對手的一些小手段,目的是為了讓其它參拍者知難而退,從而低價拍下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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