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熱議:深圳將出讓2宗工業用地!分別位于光明鳳凰城、深汕合作區

3月15日,深圳將出讓兩宗普通工業用地,分別位于光明鳳凰城、深汕合作區鵝埠鎮。

光明鳳凰城工業地靠近光明城站,附近有麒麟山公園,將建光明生命健康產業專業化園區項目;深汕合作區鵝埠鎮工業地在創文路與新風路交叉口北側。

1、光明鳳凰城光明城站旁,將出讓一宗工業用地


(資料圖)

宗地號A502-0166,土地位置光明區鳳凰街道,土地用途普通工業用地、公園綠地、水域,土地面積80201.72平方米(其中:普通工業用地64664平方米、公園綠地13095.45平方米、水域2442.27平方米),建筑面積199670平方米,掛牌起始價22300萬元,競買(投標)保證金4460萬元,土地使用年限20年。

本宗地項目建成后,廠房、倉庫、宿舍、食堂產權歸競得人,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限整體轉讓,以宗地為單位,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初始登記后不得辦理分證。綠地、水域產權歸政府,綠地及水域范圍內的綠化由競得人建設實施,建設方案需取得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區水務局書面同意意見,建成后無償移交區政府;公共充電站產權歸政府,由競得人建成后無償移交。

該地靠近光明城站,附近有麒麟山公園,靠近龍大高速和外環高速交接附近。

產業發展監管協議顯示,該項目將建光明生命健康產業專業化園區項目。

2、深汕合作區鵝埠鎮,將出讓一宗普通工業地

宗地號E2023-0001,土地位置鵝埠鎮,創文路與新風路交叉口北側,土地用途普通工業用地,土地面積50520平方米,建筑面積151560平方米,掛牌起始價4350萬元,競買(投標)保證金870萬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

本次出讓宗地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不得轉讓。在土地使用期限內不得出租,確有出租需要的,出租比例不超過建筑面積的20%,且應當在《產業發展監管協議》中明確約定租賃面積比例、租金標準、租賃對象及違約處置措施,其承租主體應引進相關產業鏈合作伙伴和產業項目,產業類型須符合合作區產業發展規劃,同時引進的承租主體需取得合作區產業主管部門同意。

該地位于鵝埠鎮,創文路與新風路交叉口北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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