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開展“院長接訪月”活動的公告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于開展“院長接訪月”活動的公告


【資料圖】

為貫徹落實甘肅省委“三抓三促”“主動創穩”“為民辦實事”等活動的精神,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用心用情用力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推動信訪積案得到實質性化解。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在全省法院開展“院長接訪月”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接訪時間

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接訪領導

省高級人民法院,各市、州中級人民法院,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甘肅省林區中級法院,甘肅礦區人民法院,各基層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

三、接訪地點

各級人民法院信訪接待室。

四、受理范圍

1.本院作出生效的、未經申訴復查的刑事案件,經下級法院復查駁回的刑事案件;2.超過申請再審期限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3.下級法院執行不到位申請監督的執行案件;4.依法應當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信訪事項。

五、來訪須知

1.來訪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和生效裁判文書、答復、通知等相關法律文書以及信訪申訴材料;代為申訴的須攜帶委托代理手續。

2.應規范佩戴口罩、保持適當距離并接受法警的安全檢查;

3.須遵守接訪秩序,不得喧嘩、吵鬧或無理糾纏,違者將依法嚴肅予以處理;

4.來訪人員一律不得拍照、錄音、錄像。

附:人民法院信訪接待專線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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