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甘肅省三部門聯合發布通告:依法收繳非法槍爆等物品 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

原標題: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發布通告

依法收繳非法槍爆等物品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

中國甘肅網6月14日訊據蘭州晨報報道(奔流新聞·蘭州晨報記者 張秀蕓)6月10日,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甘肅省人民檢察院、甘肅省公安廳聯合下發《依法收繳非法槍爆等物品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的通告》。即日起,甘肅省全面收繳流散社會的各類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仿真槍、弩等物品,依法嚴厲打擊違反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仿真槍、弩管理的違法犯罪活動。

9月30日前投案自首、主動交出的可依法從輕、減輕、免除處罰或不予處罰

通告要求,嚴禁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嚴禁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嚴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嚴禁盜竊、搶奪、搶劫、走私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嚴禁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嚴禁通過互聯網等渠道違法違規制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的信息;嚴禁制造、銷售仿真槍。

對于2022年9月30日前投案自首、主動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免除處罰或者不予處罰。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從嚴懲處。同時,違法犯罪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涉槍涉爆涉弩等違法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涉槍涉爆涉弩等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凡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弩被搶、被盜或者丟失的,應當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不及時報告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法律責任;公民發現遺棄的槍支、彈藥、仿真槍、弩、爆炸物品或者疑似爆炸物品的,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需要注意的是,通告所稱槍支包括:軍用槍、獵槍、射擊運動槍、麻醉注射槍、氣槍、彩彈槍、火藥槍等各類制式槍支、非制式槍支及槍支零部件;彈藥包括:以上各類槍支使用的制式、非制式彈丸;弩是指以機械外力助推箭的發射裝置。爆炸物品包括: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震源彈、黑火藥、煙火藥、手榴彈、地雷等各類爆炸物品以及列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險化學品。

舉報有功的,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窩藏包庇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公安機關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仿真槍、弩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違法犯罪活動線索,動員、規勸在逃涉槍涉爆涉弩案件犯罪嫌疑人員投案自首。凡舉報有功的,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公安機關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窩藏、包庇涉槍涉爆涉弩等違法犯罪分子,幫助違法犯罪分子毀滅、偽造證據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的,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法律責任。

此外,嚴禁使用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仿真槍、弩等從事非法娛樂游藝活動。玩具制造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外形、顏色與制式槍支相同或者相似,或者槍口比動能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的玩具槍。


【資料圖】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在購買玩具槍時要選擇正規企業生產的產品,不要購買無生產廠家、無許可證號、無產品標志、來源不明的玩具槍,不要購買仿真槍、火柴槍、水彈槍和仿真手雷、炸彈等易于造成危害的物品。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
新化月報網報料熱線:886 2395@qq.com

相關文章

你可能會喜歡

最近更新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