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快看】“有減有免有退有緩”甘肅落實稅費支持政策“組合拳”

人民網蘭州4月1日電(黃帆)4月1日,甘肅省政府新聞辦舉行2022年落實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和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新聞發布會,甘肅省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李永剛介紹了第31個全國稅收宣傳月主題、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的主要內容和甘肅省稅務部門的落實舉措。

據介紹,今年實施的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突出規模性、連續性、精準性、導向性,主要包括新出臺的退稅減稅緩稅支持政策和延續實施的減稅政策,針對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擴大“六稅兩費”適用范圍,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等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執行期限為三年;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則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即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航空和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2022年暫停預繳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2022年免征增值稅。

實行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對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同時,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執行期限為三年。

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涉及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以及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規定稅費,緩繳期限繼續延長6個月。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中型企業,延緩繳納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規定的全部稅費。

延續實施的減稅政策主要包括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稅收優惠政策,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高校學生公寓房產稅印花稅優惠政策,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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