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三年內實現住院服務醫保DRG支付全覆蓋

明年7月起 看病住院費用“包干”

我市三年內實現住院服務醫保DRG支付全覆蓋

株洲晚報訊(株洲晚報融媒體記者/王暉)4月13日,作為全市醫保系統改革重點的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方案出臺。我市將在三年內實現DRG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覆蓋符合條件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病種覆蓋率達到90%以上,用于年度DRG支付的基金總額預算覆蓋率占統籌區內住院醫保基金總額70%以上。

DRG醫保付費是近年來國際通用的先進醫療支付方式。DRG付費方式下,依診斷的不同、治療手段的不同和病人特征的不同,每個病例會對應進入不同的診斷相關組。在此基礎上,保險機構不再是按照病人在院的實際費用(即按服務項目)支付給醫療機構,而是按照病例所進入的診斷相關組的付費標準進行支付。它可以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上漲,有助于醫療機構規范診療流程,促進提高病案管理質量。實行DRG付費后,將逐步跳開醫院分級管理的束縛,同病同價,合理促進常見病、輕癥病人有效流向二級醫療機構以及鄉鎮衛生院。

根據方案,今年年底前全市將完成所有的數據采集、分組測算和信息平臺共享、相關醫療機構的培訓工作。2023年1月到2023年6月,組織具備基本條件的醫療機構模擬運行,結合DRG付費與現行總額控制管理辦法,確定分組、權重、費率、監管考核的合理性和科學性。進行全面評估后,總結經驗發現問題,確保實際付費穩妥有序。2023年7月起將進入實際付費階段,長株潭區域DRG系統正式投入運行,展開第一批實際付費,推進擴面推廣工作。各縣市區醫保局在第一批付費基礎上確立監測體系,加強醫保基金使用績效評價與考核,確保實際付費平穩運行、醫保基金使用安全高效。按照省DRG/DIP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相關指標和時限要求,遵循推進改革的原則,制定完善DRG付費體系和擴面推廣實施方案。

2024年1月1日起,原則上二、三級醫療機構(除按床日付費為主的醫療機構)全部推行DRG實際付費,其他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也將逐步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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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包干”,醫生會不會盡力治病?

現行醫療制度下,醫保支付是醫院的主要收入來源。醫院要獲得較多的醫保收入,需要擴張規模、增加項目,容易導致過度醫療、不合理支出等問題。DRG的支付方式是基于價值醫療,采取“超支不補,節余留用”原則,鼓勵醫院之間進行競爭,提高醫療質量,節約資源。假設治療某一個疾病,全市平均水平是花費5000元,醫療機構提高服務只花4000元就解決了,那多出來的費用醫療機構就可以留用,對患者而言也減少了花費。這樣一來,倒逼醫院改變醫療服務行為,促使醫院因病施治,從而控制不合理費用增長,實現醫保基金治理能力、醫療服務質量、參保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的三贏。

費用“包干”了,醫生會因為節省費用,而推諉病人嗎?這個問題,是所有患者都關注的。目前,醫保部門有非常嚴格的監管手段,對醫生治療病案隨時抽查,并通過大數據分析治療方案是否科學有效實施,同時醫院也會配套績效方案改革,以此來激勵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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