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4男子非法狩獵受罰

岳陽4男子非法狩獵受罰

警民攜手,開展替代性生態修復活動

湖南日報3月16日訊(全媒體記者 張璇 通訊員 譚格 韓爽)14日,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干警會同岳陽市江豚保護協會志愿者,驅車來到湘陰縣洋沙湖鎮,針對一起侵害野生動物資源公益訴訟案,開展植樹造林替代性生態修復活動。

2020年1月以來,任某祥單獨或結伙,多次在湘陰縣、汨羅市放置工具獵捕野生動物,共獵捕華南野豬、小麂、豬獾、木蘭楚香豬若干只。其中,華南野豬、麂子、豬獾屬于國家級保護動物。此前,任某祥、任某、黃某軍、黃某泰因非法狩獵罪,被湘陰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刑罰。3月初,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對市江豚保護協會、市野生動物保護協會訴任某祥、任某、黃某軍、黃某泰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一案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判令4名被告賠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共同對破壞當地野生動物生態環境采用植樹造林500株的方式進行替代性修復等。

“在本案中,在判決賠償損失的同時,要求采取替代性修復方式進行環境修復,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對違法行為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岳陽市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萬佳妮介紹,2017年以來,該市共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951件,督促修復受損耕地、林地、濕地、水源地3.47萬畝,增殖放流魚苗4700萬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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