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文明條例5月施行,網租自行車違停不改最高罰經營者萬元

公共自行車、互聯網租賃非機動車經營者未及時清理違規停放車輛的,逾期不改正的可能面臨三千元以上的罰款.......4月29日,蘇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蘇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條例》明確了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公共環境衛生、道路交通安全、旅游、綠色環保生活、網絡文明等十個方面、六十三項文明行為規范。

為有效解決蘇州市公共自行車和互聯網租賃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問題,《條例》第四十三條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規定公共自行車、互聯網租賃非機動車經營者未及時清理違規停放車輛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社會公眾對不文明行為采用拍照、錄音、錄像等形式所做的合法記錄,可以提交行政執法部門作為執法的參考。

針對社會反映強烈、具有普遍性的突出問題,《條例》明確了六個方面、三十六項需要重點治理的不文明行為,比如娛樂、健身、招攬顧客時違反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定,產生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學習;攜帶寵物外出時不按照規定使用牽引帶等安全措施,不即時清理糞便;駕駛機動車時隨意變道、穿插、超車、逆行、加塞搶行等。疫情期間,“一米線”排隊、分餐制、公勺公筷等好做法,也被納入《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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