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洪江市開展委托執法培訓,助力春運安全


【資料圖】

李林 黃玲

為了應對即將到來的春運高峰,12月8日,湖南省洪江市提前部署,在黔城鎮開展委托鄉鎮執法實操培訓,來自該市20個鄉鎮的執法隊員在交警、交通及農業農村等執法部門的指導下,從規范執法、應急處置、文明用語等方面逐一測試過關。

作為山區縣級市,洪江市把交通事故預防工作的重心放在農村和鄉鎮。如何解決農村交通執法整治短板,建立整治工作的長效機制成為了重大課題。近年以來,洪江市創新改革農村交通管理體制和管理模式,以委托執法為抓手,以推進農村“兩站兩員”執法隊、農村公安派出所參與交通安全管理為著力點,全面整治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短板。

2021年,該市利用新《行政處罰法》修訂通過并實施,以及鄉鎮機構改革后成立綜合執法大隊為契機,組織司法、交警、交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城管、住建等職能部門深入鄉鎮交流調研10余次,重點聽取鄉鎮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兩站兩員”和農村派出所民輔警的建設意見,廣納諫言,確保委托事項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同時,制定下發《關于委托鄉鎮人民政府行使部分行政執法權的通知》,科學篩選并下放簡易程序執法權限 55 項, 其中交警42項, 農業農村9項, 交通4項, 基本涵蓋了農村常見的交通違法行為, 實現重心下移、關口前移。

洪江市司法局對授權的執法權限逐一進行合法性審查,并按程序公示。公示完畢后,以洪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下文執行。同時,交警、交通、農業農村等委托執法部門與鄉鎮人民政府逐一簽訂授權委托協議,并配發統一的執法文書,定期每年舉辦一至兩期委托執法培訓班, 在委托執法部門設立隨崗訓練點, 指導開展執法工作。

據悉,自湖南省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以來,洪江市先行先試,以委托執法為抓手,突出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向陋習實戰,向頑疾開刀,農村交通違法行為大幅下降,群眾交通安全意識持續提升,連續3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亡人事故數較兩年前大幅下降近60%,打通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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