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認房不認貸”,推廣職工提取公積金付新房首付款


(資料圖)

10月9日,據莆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消息,莆田市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的通知》,有效期5年。

通知提出,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購房所在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推廣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購房首付款,減輕首付款支付壓力。

優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于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按20%執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按30%執行。

同時,落實購買住房契稅優惠政策,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支持“以小換大、以舊換新”相關交易稅費減免和抵扣,并放寬購買新建商品房落戶及就學條件,全裝修價款并入商品房總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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