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全面取消限購、調整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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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據寧波發布官微消息,寧波市住建局會同市級相關部門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即日起施行。

通知明確,取消限制性購房政策。支持居民家庭的剛性和改善型購房需求,停止執行限購政策規定。通知明確,自2023年10月1日起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停止執行住房銷售限制年限規定。

也就是說,在今年10月1日之后新辦理不動產權證的住房,不管網簽時間或交付時間是何時,不再限售。

同時,通知規定,支持購房者通過“買新賣舊”方式改善居住條件,出售現有住房用于購買改善型住房的,現有住房停止執行上市交易限制年限規定。具體而言,購房者現有住房無論處于“兩年限售”期內或是“五年限售”期內,如果新購入了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則其現有住房可以在限售期內掛牌出售。

此外,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覆蓋面,將住房公積金政策惠及更多繳存職工;政策發布之日起(購房時間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網上簽約的時間為準),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全大市范圍內購買首套或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已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的,貸款首付比例調整為不低于30%,其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貸款首付比例調整為不低于20%,住房套數以家庭在擬購房所在地擁有的成套住宅(含期房)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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