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擬放寬共有產權房申購!大專生也可以買了,社保年限也降了

8月4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調整東莞市共有產權住房 (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購資格條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資料圖】

本次共有產權房相比之前,放寬了購買條件。將申請分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還是之前的申購標準的對象,按原來的標準進行申購。

第二階段,是在預售滿6個月后,全部房產都可以進入第二階段進行銷售,這時申購人的條件進行了適當放松。

主要是放松了社保年限和學歷:1、由原來的“莞戶社保3年,非莞戶5年”,減少至“莞戶社保1年,非莞戶2年”;2、由原來的“本科,高級工及以上”調整為“大專、中級工及以上”。

確保了東莞共有產權房再首次銷售后,如果還有剩余房源,社保繳存年限相對較短的,大專生和中級工也有資格申購共有產權房。

關于調整東莞市共有產權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購資格條件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強化人才安居服務機制,著力解決我市穩定就業無房群眾的居住剛需,助推東莞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調整共有產權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購資格條件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銷售對象及階段

(一)第一階段按現行政策銷售

首次銷售時,共有產權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仍按照現行政策進行定向分配和公開配售。

三限房按照《東莞市三限房(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和分配試點方案》規定的銷售條件在項目所在鎮街(園區)進行定向分配和公開配售;配建安居房以共有產權住房形式配售的,按照《東莞市存量配建安居房處置方案》規定的銷售條件,其中市屬配建安居房在全市范圍進行定向分配和公開配售,鎮屬配建安居房在項目所在鎮街(園區)進行定向分配和公開配售。

(二)第二階段在全市范圍調整申購條件銷售

共有產權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取得預售許可證滿6個月,項目全部房源即可進入第二階段銷售,具體銷售條件如下:

承購人應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承購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申購前3年內在東莞市沒有住房轉移登記記錄(農民安居房未辦理產權登記但已錄入市農房臺賬的,或經批準正在實施建設的,應統計為自有產權住房)。

2.具有東莞戶籍的,在莞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1年;不具有東莞戶籍的,在莞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2年;近期需連續繳納養老保險6個月或以上(包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村社區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3.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無勞動合同的公職人員以入編卡、聘用合同等材料替代)。

4.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大?;蛞陨蠈W歷,中級工或以上職業技能,助理級或以上職稱,具有本市戶籍10年及以上(此項條件只適用于配建安居房房源)。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購人可按以下順序優先分配:符合原政策的定向分配條件;符合原政策銷售對象基本條件;具有碩士或以上學wei,具有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有高級技師職業技能資格,有配偶或有共同生活子女。

申購條件涉及對婚姻、戶籍、養老保險、房產等時間的計算,以各批次配售公告發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日為截止計算時點,具體以公告為準。

二、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根據房源屬性,分別按照三限房(共有產權住房)、配建安居房處置相關政策執行。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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