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州:積極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擴大住房公積金異地互認互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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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合計18條措施,涉及進一步促進剛性和改善性需求、保障房地產市場有效供給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其中包括,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在一定期限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適當給予購房補貼;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在章貢區、贛州經開區、贛州蓉江新區城區范圍內,對個人首次購買和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宅的(以合同網簽為準),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繳清契稅,由受益財政給予50%契稅補貼。其他縣(市、區)可根據本地實際制定相應政策;支持居民換購住房,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本市范圍內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按規定對其出售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積極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簡化抵押二手房交易程序,符合相關條件的已抵押二手房可在未解除原抵押狀態下交易過戶,節約交易雙方資金和時間成本。

在進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繼續按低限執行貸款首付比例。首次購買住房申請公積金或商業貸款的,首付最低比例繼續按20%執行,二套房最低繼續按30%執行。對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且符合我市貸款使用條件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均繼續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建)住房或提前一次性結清住房貸款的,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間隔期限由24個月縮短為6個月。三孩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20%。積極開展靈活就業人員建繳住房公積金試點,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覆蓋面。

擴大住房公積金異地互認互貸。在“省內+湖南五市(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陽市和郴州市)”異地繳存互認互貸的基礎上,推動與大灣區城市等更大范圍的住房公積金跨區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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