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先3個月基礎上繼續延長6個月 中小微制造企業緩繳部分稅費

本報訊(記者周懌)記者日前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為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支持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發展,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發布《關于延續實施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繼續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的有關事項。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告》規定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政策,緩繳期限在原先3個月基礎上,繼續延長6個月。制造業中小微企業2021年第四季度延緩繳納的稅費在2022年1月1日后《公告》施行前已繳納入庫的,可自愿選擇申請辦理退稅(費)并享受延續緩繳政策。

據介紹,《公告》所稱制造業中型企業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行業門類為制造業,且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4億元以下(不含4億元)的企業。制造業小微型企業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行業門類為制造業,且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的企業。《公告》所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也包含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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