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一企業及主要負責人被“一案雙罰”


(資料圖片)

華聲在線7月7日訊(全媒體記者 奉永成 通訊員 朱洪麟 范警元 李鵬飛)記者今天從省應急管理廳獲悉,近日,省應急管理廳在對湘潭市經開區某碳素企業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根據相關規定,省應急管理廳對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實行“一案雙罰”。

執法人員現場發現,該企業儲存酒精的專用倉庫屋頂使用了B3級易燃材料,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未在涉及可燃氣體泄漏的場所安裝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屬重大事故隱患。同時,該企業內存在多處有限空間,但未對其進行辨識,未建立安全管理臺賬,違反了《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執法檢查中,執法人員還發現該企業存在其他違法行為。

省應急管理廳對該企業的違法行為實行“一案雙罰”,對企業處以7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企業主要負責人處以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企業立即停產停業,限期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經復查驗收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

從5月份開始,省應急管理廳派出2組人員分別對長沙經開區、湘潭經開區的工貿行業企業開展安全生產集中交叉執法檢查。截至6月底,已檢查了31家企業,發現問題隱患373個,其中,重大事故隱患11個,直接立案2起。

關鍵詞: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
新化月報網報料熱線:886 2395@qq.com

相關文章

你可能會喜歡

最近更新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