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全面啟動 “十個嚴禁”確保陽光招生_每日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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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線5月18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肖中華)5月17日,我們從市教育局獲悉,全市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全面啟動,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等相關政策已向社會公布。市教育局、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監組聯合發文,明確“十個嚴禁”,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

根據上級要求及湘潭的實際情況,今年我市招生政策主要有如下新變化:取消普通高中直升生招生政策,調整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劃定比例為101%,在招生文件中明確從2024年開始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學校所在區域內的在籍(學籍)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分調整為990分(體育成績滿分由原來的50分調整為30分),市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服務范圍進行適度調整。

為確保“陽光招生”,市教育局、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監組聯合下發《關于嚴肅2023年中小學招生入學紀律的通知》,明確了“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等“十個嚴禁”。

市教育局負責人強調,各地、各校黨組織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紀律要求,對因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培訓機構,視情節輕重依照管理權限給予責令整改、約談、通報批評、評先評優“一票否決”、核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或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并對涉嫌違規違紀的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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