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統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月工資為1550元

郴州日報·今日郴州客戶端訊(全媒體記者 肖佩珊 通訊員 戴波林 張亞成)4月11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從今年4月1日起,全市統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

根據郴州市人社局發布的《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郴州市2022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我市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調整為1550元,我市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調整為15元,較此前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均有所上漲。

據市人社局勞動關系科工作人員介紹,我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市范圍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最低工資不包括下列項目: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獎勵性工資;用人單位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我市各級人社部門將積極做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和政策咨詢工作,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確保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落到實處。用人單位如若違反最低工資規定,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拒不支付的,對用人單位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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