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臺舉措回應涉外司法需求 助數字自貿區“商通全球”

中新網杭州8月4日電(郭其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在浙江杭州高質量打造數字自由貿易試驗區過程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是其“商通全球”的底氣與基礎。


(相關資料圖)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充分發揮杭州國際商事法庭職能服務保障杭州數字自由貿易試驗區高質量發展的十項措施》。杭州中院 供圖

日前,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充分發揮杭州國際商事法庭職能服務保障杭州數字自由貿易試驗區高質量發展的十項措施》(下稱《十項措施》),通過加快推進涉外民商事審判工作,持續放大杭州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的制度型開放先行優勢。

據統計,2018年至2022年,杭州法院累計受理各類開放型經濟案件4726件,標的額共計528億元,覆蓋66個國家和地區。

“我們緊跟杭州數字自貿試驗區在開展RCEP、DEPA等高水平國際經貿規則,跨境數據流動的數據出境安全、個人信息保護,數字人民幣跨境支付場景和跨境電商消費權益保護等前沿熱點,出臺《十項措施》。”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池海江接受記者專訪時介紹。

如《十項措施》提出“準確把握數字自貿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的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的規定和政策,維護外商投資合同效力”“探索建立跨境電商運用阻斷法律工具應對外國法院臨時禁令的涉外商事糾紛在國內救濟路徑”等審判規則集成創新。

杭州國際商事法庭庭長沈勵舉例介紹,在杭州中院二審審理的深圳市某皮具有限公司訴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中,法院通過此案認定電商平臺收到權利人提交的外國法院禁令的事實屬于受理權利人投訴,將電商平臺主動履行外國法院禁令是否正當的程序爭議,轉化為其在收到外國法院禁令后所采取的措施是否適當的法律評價。

“此案中我們既尊重當事人的合同約定,又阻斷外國法院的‘長臂管轄’,依法維護中國的司法主權。”沈勵表示。

目前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杭州法院聚焦跨境電商、跨境產業投資、跨境支付、跨境數據流動、數字貿易標準制定等法律前瞻性問題,以典型案例審判提煉裁判規則。

具體而言,《十項措施》提出“完善數字貿易涉外協議管轄規則,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對于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不在我國領域內的,探索支持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我國法院管轄”等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探索。

“在此基礎上,我們引導當事人通過調解、仲裁解決糾紛,不斷優化完善‘調解、仲裁、訴訟’相互融合、有機銜接的涉外商事糾紛多元解決工作機制,合力促進數字貿易糾紛優質高效化解。”池海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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