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一局三公司相關人員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本文轉自:北京日報

本報訊(記者 劉蘇雅 實習記者 何蕊)在昨天的發布會上,市公安局副局長潘緒宏通報,公安機關依法對中鐵十一局三公司聚集性疫情相關違法犯罪線索進行了立案偵查。經初步查明,該公司某項目乙方施工負責人員劉某某(男,64歲)等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潘緒宏介紹,2021年9月以來,劉某某帶領所轄工人共同租住在房山區閻村鎮吳莊村,5月4日9時許,劉某某得知吳莊村被封控,與其上級負責人鄒某(男,30歲)商議后,帶領工人前往海淀區金泰之家酒店西直門店,隱瞞封控地區行程并作出虛假承諾,入住該酒店。

5月5日起,劉某某等人陸續出現健康寶彈窗③。劉某某先后安排8名工人前往酒店所在社區,隱瞞行程、編造虛假居住史,并簽署承諾書申請解除彈窗。6日、7日,劉某某又通過租住在大興區的朋友許某某(男,49歲),請托房東孫某某(男,60歲)出面向村委會謊稱租戶身份,為劉某某等15人申請解除彈窗。因社區、村工作人員審核把關不規范、不到位,致使上述人員彈窗被違規解除。

在明知自己來自封控地區、健康寶彈窗、存在感染風險的情況下,劉某某等人仍多次在大興區棗林村及周邊購物、加油;7日,劉某某又前往豐臺區岳各莊批發市場附近租房,未果后,帶領工人于12時入住海淀區福華鴻源酒店;8日,劉某某再次前往岳各莊批發市場多個攤位購物。9日,劉某某等人核酸檢測陽性,后被轉至定點醫院治療。

潘緒宏表示,目前,劉某某等25人中已有20人確診,造成至少21處點位被封控、900余人被隔離。劉某某、鄒某、許某某、孫某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偵查。同時對案件調查過程中發現的相關單位和人員疫情防控履責不到位問題,紀檢監察部門正依紀依規開展問責調查。

此外,西城區居民彭某(男,63歲)在核酸檢測結果陽性后仍對流調人員隱瞞行程信息,導致相關風險人員、點位未及時納入管控,后續163名關聯風險人員被集中隔離。豐臺區居民邵某某(男,21歲)及女友戴某某(22歲)在岳各莊批發市場從事蔬菜售賣配送工作,接受流調時故意隱瞞行程軌跡,二人及同住人員感染后未被及時發現管控,仍在社會面活動,形成疫情傳播擴散風險。海淀區居民耿某某(男,52歲)因曾前往岳各莊批發市場風險地區,被居家隔離后至確診前,還擅自違規外出活動,造成疫情傳播擴散風險。目前,上述人員均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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