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觀速訊丨保護中小投資者 護航長春法治化營商環境


(相關資料圖)

保護中小投資者是國家營商環境評價指標之一,是激發市場活力、優化營商環境的法治之義。

近年來,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營商環境建設工作中創新機制、深化聯動、多措并舉,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全方位促進保護中小投資者指標提升,在國家發改委組織的營商環境評價中進入全國標桿行列,為優化吉林省營商環境建設做出積極貢獻。

長春金融法庭/供圖

據了解,2022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復同意設立長春金融法庭,它是東北地區首個,也是唯一一個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設立的金融法庭。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設立長春金融法庭為契機,充分發揮金融審判對金融市場的規制作用,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金融法治建設,以司法審判有效引導金融服務長春地區實體經濟發展,助力提高吉林省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水平。

長春金融法庭/供圖

據了解,2020年至今,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不斷深入推進府院聯動工作,同時陸續發布、簽署一系列制度文件。2020年,長春市人民政府、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發布了《關于建立府院聯動機制的意見》;2021年,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吉林監管局、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簽署了《關于建立企業涉訴重要信息互通互聯機制和常態化業務支持聯動機制的備忘錄》,同年,與長春市金融工作辦公室簽署《關于加強地方金融風險聯防聯控合作共同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備忘錄,實現了法院、證券監管部門、政府之間關于保護中小投資者業務之間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聯動機制,形成司法與行政的良性互動,進一步暢通中小投資者的權利救濟渠道。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還與吉林證監局簽署了《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合作,共同維護資本市場安全穩定的備忘錄》《促進證券民事案件審理和監管執法戰略合作協議》《關于建立完善證券期貨行政非訴執行工作聯動機制的備忘錄》等合作文件,進一步筑牢保護金融中小投資者的聯動機制基礎,不斷拓寬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執法司法聯動范圍。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議下,吉林證監局積極組織了現場執法檢查,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向偵察機關進行了移送。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四級法官助理李明霖介紹,2023年,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將繼續深化府院聯動,從更有效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出發,與主管機關共同維護金融市場,優化營商環境,保障金融市場規范、健康發展。

“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一直在路上。”李明霖表示,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將繼續立足民商事審判職能,大力推動訴前調解、仲裁、公證等與訴訟的有機銜接;加強與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的常態化溝通,發揮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示范引領作用,持續優化“保護中小投資者”評價指標,不斷提升市場主體獲得感和滿意度,通過聯動協作、司法建議、專題調研等形式,共同做好金融案件風險防范和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助力建設更加公平公正、高效便利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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