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速遞!春節元宵期間海口這些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資料圖)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1月3日消息(記者 譚琦 通訊員 黃雅)日前,海口市發布2023年春節元宵節期間部分區域煙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決定于2023年春節、元宵節期間(2023年1月21日0時至2月5日24時)開展部分區域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并公布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海口在以下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繞城高速公路、212省道以北與海口市東、西行政界線圍合的區域(包括海口桂林洋經濟開發區、江東新區;全市所有街道;西秀鎮、長流鎮、海秀鎮、城西鎮全鎮行政區域;云龍鎮212省道以北區域)。

(二)石山鎮、永興鎮、龍橋鎮、靈山鎮、三江鎮、演豐鎮等6個鎮的全鎮行政區域。

(三)海口觀瀾湖旅游度假區。

(四)國家機關、檔案館、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體育館以及文物保護單位所在地;幼兒園、學校、科研機構;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商業廣場、集貿市場、文化娛樂場所;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加油站、液化石油氣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山林、風景名勝區等重點防火區等區域。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外的其他區域,農歷除夕、正月初一的全天以及其他每日的6時至22時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時間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按照《海口市煙花爆竹管理若干規定》責令停止燃放,并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

關鍵詞: 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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