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焦點訊!濫伐林木144棵 造成碳匯價值損失4900余元


(相關資料圖)

濫伐林木144棵造成碳匯價值損失4900余元

湖北十堰:提起碳匯補償民事公益訴訟

本報訊(記者蔣長順通訊員劉朝兵余碩)一男子非法采伐144棵楊樹,被法院判處刑罰。因其濫伐林木數量多、范圍廣,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日前,湖北省十堰市檢察院又依法對該男子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判令其賠償生態功能損失費4926.91元用于購買碳匯,并補種樹木432棵,在市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開道歉。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據湖北省檢察院第八檢察部副主任高丹介紹,這是該省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要求被告購買碳匯修復生態環境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21年8月20日至9月16日,杜某在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在丹江口市土關埡鎮龍家河村1組退耕還林地上采伐楊樹144棵,立木蓄積59.0527立方米。今年8月1日,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以濫伐林木罪判處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4000元。

十堰市檢察院認為,杜某濫伐林木數量多、范圍廣,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其行為違反了民法典、森林法的有關規定,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對此,該院在訴請法院判令被告杜某補植復綠、公開道歉的基礎上,還訴請判令其承擔賠償濫伐林木的功能損失費。

9月14日,十堰市檢察院專門委托十堰市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對杜某濫伐林木導致的生態功能損失進行評估。9月23日,十堰市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出具了評估意見。該評估意見結合案發地山林的樹種組成、植被結構、地域環境、功能作用等,經過反復研究、深入論證,最終確定杜某采伐59.0527立方米林木所造成的碳匯價值損失額為4926.91元。

關鍵詞: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
新化月報網報料熱線:886 2395@qq.com

相關文章

你可能會喜歡

最近更新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