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觀熱點:炮制只漲不跌的理財產品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炮制只漲不跌的理財產品

6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億元獲刑

本報訊(記者蔣長順通訊員朱博文周云龍)無限上漲、年年增值、消費賺錢、財富共享……丁某等人通過違規發售所謂“云元”投資理財產品,3年間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高達3億元。今年8月,經湖北省云夢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被告人丁某等6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九年不等,各并處罰金。后丁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訴。近日,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8年12月至2021年6月,丁某設立某數字商品市場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下稱數字公司),專門研發了電商購物平臺,并宣稱公眾可在該電商購物平臺消費返現,且可以購買一種名為“云元”的投資理財產品。隨后,丁某等6人通過媒體、培訓會等形式,提升該數字公司的知名度及“云元”的增值獲利潛力,讓公眾錯誤地認為“云元”只漲不跌,引誘大量會員進行不實消費并購買“云元”。為進一步擴大影響力,丁某等6人使用涉案資金6000余萬元拍攝了一部以該數字公司為原型的電視劇,讓公眾確信該公司及其產品有前景。

據介紹,該數字公司研發的電商購物平臺吸引全國眾多會員購買“云元”,涉案資金達3億余元。除了用6000余萬元拍攝電視劇外,丁某等6人還使用涉案資金購買宣傳車及用于該數字公司日常開銷,其余違法所得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凍結。

今年1月,云夢縣檢察院在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丁某等6人后,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完善證據。在審查起訴階段,承辦檢察官認為,丁某等6人未經國家有關部門許可,通過媒體、推薦會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以給付回報為誘餌,非法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達3億余元,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7月,云夢縣檢察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丁某等6人提起公訴。同年8月,法院經審理作出一審判決。丁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訴。日前,經孝感市中級法院審理終結,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
新化月報網報料熱線:886 2395@qq.com

相關文章

你可能會喜歡

最近更新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