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官宣:9月1日起“認房不認貸”


(相關資料圖)

8月31日,據惠州市政府網站消息,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就優化惠州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本通知自9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之日0時前,已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合同網簽的,個人住房信貸政策按原規定執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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