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蘇州市區除外 擬全面取消落戶限制政策

8月9日,江蘇省發改委網站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促進全省經濟持續回升向好助力高質量發展繼續走在前列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意見提到,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對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零售、倉儲行業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延續到2023年12月31日。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資料圖片)

提振和擴大消費。精心舉辦“蘇新消費”四季購物節,支持“一市一主題”特色品牌活動,鼓勵各地營造特色消費場景,培育認定8條左右省級示范步行街。組織開展新一輪老字號示范創建,新認定10個左右省級縣域電商產業集聚區。對居民小區內的新能源汽車公共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居民電價,對執行工商業電價的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開展綠色產品下鄉,完善縣鄉村三級快遞物流配送體系,支持縣級物流配送中心、鄉鎮物流站點建設改造。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峰休假、彈性作息,促進假日消費,加強區域旅游品牌和服務整合,積極舉辦文化和旅游消費促進活動。

鼓勵各地結合實際發放消費惠民券、數字人民幣紅包和現金補貼。支持對商業綜合體內限額以上商戶培育,對符合條件的前三季度限上企業銷售額排前10位的商業綜合體,根據新增納統單位數量進行獎補。

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各地因城施策適時調整限制性房地產政策,綜合采取購房補貼、房票安置、購房團購等方式,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實好降低購買首套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換購稅費減免、個人貸款“認房不認貸”等政策,支持各地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指導商業銀行依法有序調整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進一步發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在老舊小區改造和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中的作用,繼續支持城鎮老舊小區居民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加裝電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加大對民營中小微企業支持。支持銀行機構將LPR下行效果充分傳導至貸款利率,進一步擴大貸款對中小微企業支持范圍。積極爭取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結構性支小貨幣政策,推動政策性、商業性普惠金融產品擴面增量。穩步擴大省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支持的政銀合作產品覆蓋面和規模,將省中小微企業紓困增產增效專項資金貸款規模提升至200億元,統籌省級財政資金給予一定的貼息。鼓勵政府性擔保機構按照“見貸即付”要求為小微經營主體無還本續貸提供增信支持。

強化資本市場功能發揮。支持企業用足用好多層次資本市場,推動不同所有制類型、不同規模、不同發展階段的優質企業運用掛牌上市、發債、資產證券化、REITs等工具融資。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降低傭金費率。支持江蘇股交中心申請制度和業務創新試點,發揮全國股轉系統與北交所直聯機制優勢,支持省內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企業掛牌上市。鼓勵商業銀行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保險機構、信托公司等出資創業投資基金、政府產業基金,鼓勵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投成長。

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全省(南京、蘇州市區除外)全面取消落戶限制政策,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確保外地與本地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標準統一。南京、蘇州市區進一步完善積分落戶政策,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連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鼓勵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功能定位,區分主城區、郊區、新區等區域,分類制定落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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