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橋董事會對董事長、總經理進行重大交易事項授權


【資料圖】

6月26日,上海外高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據悉,外高橋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對董事長進行授權的議案》,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單筆交易金額超過2億元(不含本數)且在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以下(含本數)的重大交易事項。

其次,交易所涉資產在浦東新區地域范圍內的,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單筆交易金額在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下(含本數)的與日常經營相關的資產收購或出售事項。交易所涉資產在浦東新區地域范圍外(中國境內)的,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單筆交易金額在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以下(含本數)的與日常經營相關的資產收購或出售事項。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公司上述資產收購或出售事項以外的單筆交易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不含本數)的其他日常經營事項,以及決定金額在人民幣2億元以下(含本數)的各類壞帳、資產損毀事宜。

此外,外高橋董事會授權總經理決定公司單筆交易金額在人民幣2億元以下(含本數)的重大交易事項,授權總經理決定單筆交易金額在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以下(含本數)的日常經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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