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深灣新增宅地后,前海媽灣規劃大調!新增多塊居住用地

繼昨日深圳灣超總規調新增宅地后,前海媽灣片區多個單元規劃也調整新增添加“居住”、“商務公寓”功能!》》》深圳灣超總新增宅地后,前海媽灣也規調了!居住、商務公寓功能大增

4月27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發布《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及大小南山周邊地區綜合規劃》開發單元十四、十五、十六局部調整的公示。

為推進前海媽灣片區開發建設,現對《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及大小南山周邊地區綜合規劃》(以下簡稱《自貿區綜合規劃》)媽灣片區開發單元十四、十五、十六進行規劃局部調整:


(資料圖)

一、基本情況

本次調整范圍位于前海媽灣片區,《自貿區綜合規劃》中開發單元十四、十五、十六。

根據《自貿區綜合規劃》,開發單元十四主導功能“以商業、藝術文化娛樂等功能為主”,單元用地面積34.1公頃,總建筑規模50萬㎡。配套設施:2000㎡非獨立占地的公交場站(1處)。

開發單元十五主導功能“以商業、商務公寓、居住等功能為主”,單元用地面積52. 3公頃,總建筑規模139萬㎡。配套設施:派出所(1所)、通信機樓(1處)、郵政支局(1處)、小型垃圾轉運站(1處)、消防站(1處)、2000㎡非獨立占地的公交場站(2處)。

開發單元十六主導功能“以商業、商務公寓等功能為主”,單元用地面積87. 2公頃,總建筑規模258萬㎡。配套設施:新建220kv變電站(1處)、預留地鐵變電站(1處)、郵政所(1處)、小型垃圾轉運站(1處)、區域供冷站(1處)、2000㎡非獨立占地的公交場站(1處)。

二、規劃局部調整情況

按照《自貿區綜合規劃》的規劃要求和管控方式,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一)單元主導功能及功能比例調整

開發單元十四主導功能由“以商業、藝術文化娛樂等功能為主”改為“以商業、藝術文化娛樂、商務公寓等功能為主”。開發單元十五主導功能由“以商業、商務公寓、居住等功能為主”改為“以商業、居住、商務公寓等功能為主”;開發單元十六主導功能由“以商業、商務公寓等功能為主”改為“以商業、居住、商務公寓等功能為主”。

(二)道路調整

臨海大道(主干道)線位調整,臨海大道的興海大道以西至媽灣大道路段紅線寬度從60米調整為不低于50米;媽灣三路、媽灣五路的保稅北三街以北路段均由次干道調整為支路,道路寬度從35米調整為12米;媽灣一路(次干道)的聽海大道以北路段道路紅線寬度由35米調整為26米;保稅北三街由支路調整為次干道,道路寬度從18米調整為26米。

(三)公共空間調整

開發單元十四濱海一側的公共空間寬度由80米調整為50米(以后退陸海分界線的距離為準)。

(四)單元邊界線調整

開發單元十四、十六的單元邊界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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