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滾動:雖然4433套!長圳二期(安居鳴鹿苑)、紅坳等住房多,但建議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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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原標題: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配租人才住房(2022年第二批次)的通告

發布日期:2022-11-30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深府規〔2018〕13號)精神,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深圳市光明區人才住房配租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房源實際情況,現開展配租人才住房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況

本次供應人才住房4433套,具體房源見下表:

(一)面向市、區政府明確給予人才住房支持的重點單位配租房源共3057套,具體房源見下表:

(二)面向光明區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配租房源共1376套,具體房源見下表:

二、費用租金

三、申請條件及配租標準

(一)面向市、區政府明確給予人才住房支持的重點單位配租房源

按照相應申請條件及配租標準等要求制定配租方案。

(二)面向光明區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配租房源

1.申請條件

本次供應房源由企事業單位統一申請,企事業單位及申請人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須為光明區人才住房需求庫的在庫企事業單位;

(2)申請人與在庫企事業單位簽訂全職勞動合同且合法有效,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3)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4)申請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含教育部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畢業的歸國留學人員)或符合我市產業發展需要的技師(指取得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核發的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或者專項能力證書的人員,或者按照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引進我市的人員);

(5)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在本市范圍內未擁有任何形式的住房,在申請受理之日前三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未正在承租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

(6)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未因違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關規定而被納入不良行為記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相關條件。

企事業單位以集中居住方式安排多名單身職工入住同一套人才住房,相關入住人均要符合申請條件。

申請人為已婚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配偶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享受配租面積;配偶不具有本市戶籍或不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不享受配租面積,但屬現役軍人、港澳臺居民除外。申請人年滿十八周歲的子女、申請人父母、配偶父母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在庫企事業單位可結合實際需要,對申請條件中第4項的人才認定條件進行適當調整,并報區住房建設局備案。

2.配租標準

除高層次人才外,本次配租以人才家庭為基本單位確定配租面積,配租面積以家庭人口數量為主要考察因素,建筑面積標準如下:

(1)單身及兩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積40平方米左右;

(2)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積75平方米左右;

(3)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積85平方米左右;

(4)同一企事業單位滿足條件的未婚申請人合租配租標準為:兩人配租75平方米左右、三人配租85平方米左右。

具有正高級職稱以上的人才,在房源允許的情況下,可以不受家庭人口數的限制,配租8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建筑面積1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面向光明區企事業單位中符合條件的市、區高層次人才配租,執行市、區高層次人才安居政策規定。

申請人自愿認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數對應建筑面積住房的,視為其已按照標準享受住房保障。

四、配租流程

(一)單位認租。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在光明區單位人才住房申報系統發布認租通告,2022年12月3日18:00前經相關單位審核通過并進入人才住房需求庫的企事業單位(系統中申請狀態顯示為:已入庫)可根據住房需求提交認租申請。網上認租時間為:2022年12月1日9:00至2022年12月6日18:00。2022年12月6日18:00前未完成網上認租的,視為放棄本次認租。

(二)資料審核。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

(三)確定方案。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會同相關主管部門結合房源情況、認租需求等確定配租方案。

(四)公示結果。配租方案由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在光明區政府在線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后,沒有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單位,安居鳴鹿苑將由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通知申請單位簽訂合同,并報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備案;紅坳公共住房項目將由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通知申請單位簽訂合同。

收到簽訂合同的通知后,申請單位應當在15日內與光明區住房建設局或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簽訂定向配租合同,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合同的視為放棄本次認租。

五、投訴舉報和監督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方式向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光明區房屋事務中心、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或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鼓勵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有關部門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投訴舉報電話:0755-29102063,地址:光明區科聯路與同仁路交叉口東南側科潤大廈6樓。

光明區房屋事務中心,投訴舉報電話:0755-23696012,地址:光明區觀光路3009號招商局光明科技園A1棟105單元。

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投訴舉報電話:0755-27401024地址:深圳市光明區鳳凰街道觀光路招商局智慧城A1棟12樓。

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電話以其公開的信息為準。

六、重要提示

(一)企事業單位配租人才住房實行誠信申報制度。申請企事業單位對申請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核實,將根據市、區住房保障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申請企事業單位實行住房專員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具體操作事宜。

(二)企事業單位存在虛報、瞞報、騙租、轉租、違規使用住房及對本單位人才資格把關不嚴等行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法規和租賃合同約定處理。

(三)本次配租不安排現場看房。

(四)紅坳公共住房項目臨近贛深高鐵、廣深港高鐵和深圳外環高速公路,存在很大噪音、震動等影響,請企事業單位謹慎選擇。

安居鳴鹿苑正在進行現場施工,入住時間另行通知。項目南區為光明驛站,請企事業單位謹慎選擇。

(五)本次供應人才住房項目周邊學校(含幼兒園)學均處于緊張狀態,無法滿足承租住戶適齡兒童入讀需求,具體情況以光明區教育主管部門或承租小區周邊學校發布的信息為準。如有適齡兒童入讀需求,請充分知曉項目情況,結合家庭實際需求謹慎選擇。

本次供應項目停車位較為緊張,請企事業單位謹慎選擇。

關于人才住房是否能落戶及辦理居住證,以轄區派出所的意見為準。

建議有學、落戶、停車位等需求的企事業單位提前咨詢相關部門后謹慎選擇,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不作任何承諾,以相關部門提供信息為準。

(六)本次配租結束后的剩余房源將收回另行統籌分配。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解釋。

附件:

1.安居鳴鹿苑項目北區平面圖

2.紅坳公共住房項目平面圖

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2年11月30日

原文鏈接:http://www.szgm.gov.cn/gmzfhjsjcsgx/gkmlpt/content/10/10286/post_10286475.html#1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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