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在線丨發住房補貼2萬元/年/人!如果你們公司在南山,就或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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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關于受理南山區2022年度人才住房補租申請的通告

發布日期:2022-08-24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等相關規定,現面向南山區企業(機構)公開受理人才住房補租申請。通告如下:

一、申報范圍

工商注冊(行政許可登記)及稅務登記均在南山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機構)(含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前海區塊,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含高爾夫、房地產類企業)。

二、申報時間及方式

(一)申報時間:2022年8月25日至9月6日(含周六、日),逾期未申報或未補正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申報方式:有意向申請本次人才住房補租的企業(機構),于申報時間內登錄“深圳市南山區企業安居信息系統”https://nszj2.szns.gov.cn:8092,按要求進行網上申報,上傳申報材料,同時關注系統審核信息和短信提醒,及時補正材料。(《安居信息系統操作手冊》可在【補租】-“模板下載”處下載查看)。

三、申報類別

企業(機構)只能選擇以下一種類別進行申報:

(一)重點企業;

(二)專精特新、商貿、物流及專業服務類企業;

(三)金融類企業;

(四)科技類企業及科研院所;

(五)軍民融合類企業及機構;

(六)中小型文化創意類企業及體育產業類企業、旅游類企業;

(七)現代高端服務業;

(八)社會醫療機構、社會組織、民辦學校及幼兒園;

(九)“南山領航卡”持卡人及留學人員所創辦企業或組織。

以上申報類別涉及的分類標準、申報條件、申報材料、配額上限、評分細則等可見附件2《南山區2022年度人才住房定向配租補租評分標準》(下稱《評分標準》),其他注意事項(包括總部企業與下屬企業的合并申報、調劑分配問題,人員享受條件等)可見附件3《關于南山區2022年度人才住房定向配租補租工作的有關提醒》。

四、補租方式及標準

人才住房補租采取發放貨幣補貼的方式,發放至企業(機構)指定賬戶,再由企業(機構)在2023年4月30日前發放給符合條件的人才或用于租賃我市市場房源供符合條件的人才居住。人才住房補租最高享受額度不超過2萬元/年/人(個人最高享受額度=符合條件的月數÷12×2萬元/年/人),享受期限(補租期)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本年度人才住房補租資金將分兩次發放至申領到的企業(機構),首次在入圍名單公示無異議后發放(50%左右),第二次于次年第一季度發放(50%左右)。如企業(機構)改變在南山區納稅義務、統計關系的,則未發資金不再向該企業(機構)發放;如企業(機構)不配合上一年度人才住房補租資金的核查整改等,則未發資金暫緩向該企業(機構)發放。

五、名錄及配額確定

各行業主管部門主要根據《評分標準》,對企業(機構)的資格、材料按申報類別進行審核、評分、排序等,并按評分高低進行額度分配。屆時,區住房建設局將發布補充通告,公示入圍的企業(機構),以及后續需要補充的材料。入圍的企業(機構)可按補充通告的指引查看配額數量、補充材料,以備人才住房補租資金的發放。

公示網站:“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政府機構”—“區住房建設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網址http://www.szns.gov.cn/nsqzjj/gkmlpt/index

六、監督和舉報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郵、來訪等方式向南山區公共住房分配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南山區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鼓勵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受理部門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區住房建設局投訴舉報電話:26013209;區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電話以其公開的信息為準。

七、重要提示

(一)人才住房補租實行誠信申報,企業(機構)對本單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指定1-2名住房專員負責具體操作事宜;

(二)人才住房補租是以貨幣補貼方式補充實物配租,按2萬元/套折算成住房套數供應至企業(機構),即是每套可折算成2萬元;企業(機構)申請人才住房補租時,申報套數應按需填寫,且同時不得超過人才規模的50%以及補租配額上限;

(三)人才住房補租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四)企業(機構)應將本單位人才住房補租的條件、程序以及結果等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

(五)企業(機構)后續應當配合提供相關補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補充材料(第一、二階段),補充材料清單可見屆時區住房建設局發布的補充通告;

(六)企業(機構)后續應當備好備案核查材料,配合授權的第三方開展補租核查,對發現或者指出的問題及時整改。

(七)發現存在以下行為的,不納入本年度人才住房補租的范圍:

1.不配合人才住房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虛報瞞報、違規使用人才住房或未按要求交納人才住房涉及款項等,且拒不整改的;

2.不配合人才補租資金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虛報瞞報、違規使用人才住房補租資金或未按要求提供相關補充材料等,且拒不整改的;

3.不配合政府日常管理工作,經行業主管部門督促仍拒不整改的。

八、咨詢電話(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為更精準地服務,通用業務問題請撥打區住建局電話咨詢,專項服務問題請撥打對應主管部門電話咨詢,系統技術問題請撥打系統技術支持電話咨詢。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南山區公共住房分配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南山區公共住房分配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8月24日

附件:

1.南山區人才住房定向配租補租申報表.xls

2.南山區2022年度人才住房定向配租補租評分標準.pdf

3.關于南山區2022年度人才住房定向配租補租工作的有關提醒.pdf

原文鏈接:http://www.szns.gov.cn/nsqzjj/gkmlpt/content/10/10044/post_10044414.html#1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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