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永興法院:柔性司法助力優化企業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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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劍平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洪克非)7月25日,湖南省郴州市永興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了一件涉企案件。執行過程中,法院審慎采取懲戒措施,快速解除對企業銀行賬戶的凍結,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在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又及時兌現了當事人勝訴的權益。

在該案中,永興某科技公司因欠款被雷某訴至法院,法院判令永興某科技公司立即支付欠款200余萬元。該公司因資金周轉較為困難,在判決書生效后,只支付了欠款120萬元,尚有欠款及利息80余萬元未履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向永興某科技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但該公司未主動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并未按期限報告財產。法院遂依法凍結了該公司3個銀行賬戶共計78萬元資金,并向該公司發送了《預罰款通知書》,告知其如在5日內未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將對該公司罰款5萬元。

7月24日,被執行人永興某科技公司得知其銀行賬戶被凍結后,急忙趕到法院,表示由于工作人員的疏忽,才未及時報告財產情況。現公司的銀行賬戶被凍結,已經無法正常經營,如果當日無法支付貨款,會導致公司違約和商譽受損,同時職工工資無法及時發放,也會引發生產經營困難。

執行法官經過調查,發現該公司正處于發展期,經營有序,遂與申請執行人聯系,在征得申請執行人同意的情況下,對被執行人的基本賬戶予以解凍,讓被執行人緊急支付貨款和工資。

7月25日,執行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商談還款事宜。經過4個小時的協調,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當場一次性支付案款80萬元。至此,案件順利得到執行。

今年以來,永興法院探索建立失信懲戒“預處罰”機制,對決定采取懲戒措施的被執行人給予一定的寬限期。此外,法院積極適用“活封”“活凍”等“軟執行”方式,在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最大限度減少司法活動對企業經營的影響,以實際行動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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