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建立健全藥品監管體制機制 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市政府辦公室近日發布《關于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通知》。我市對標一流、夯實基礎、補齊短板,建立健全藥品監管體制機制,加強專業化監管隊伍建設,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我市將明確市縣兩級監管清單、責任清單,建立全市“一盤棋”藥品監管體制。從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選聘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兼職藥品檢查員,納入市級藥品檢查員隊伍,統籌調配使用,構建“一體化”運行監管機制。同時,推動市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中藥品監管機構的實體化、專業化,在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中明確藥品監管執法力量配備,突出“一支隊伍管執法”,增強全市稽查執法辦案協同聯動能力,形成案件查辦合力。

依托山西省“互聯網+監管”系統,我市將推進審批信息與監管數據實時互聯互通,事中事后監管共享共用。進一步完善互聯網信息監測系統建設,加強對網絡銷售藥械行為的監測與引導,規范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網絡交易行為。

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部門協同監管平臺—山西)”,全面歸集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許可備案、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數據,建立完善企業信用檔案。在此基礎上,依法對失信行為實行聯合懲戒,發揮信用監管在藥品監管創新機制方面的作用。(何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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