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資訊!【絲路話語】擺攤限制做“減法”,實為民生服務做“加法”


(資料圖片)

劉純銀

淄博的“煙火氣”傳到了一線城市。深圳出臺新條例,不再全面禁止路邊攤。在此之前,北京、上海、蘭州等城市也進行相關探索。如何平衡商業(yè)經營與城市管理之間的關系,成為各地政府面臨的一道新考題。(5月8日中國新聞網)

人間煙火氣,最撫凡人心;縱有不平路,天天有歸人。一段時間以來,“路邊攤”在城鎮(zhèn)化的進程中,曾不斷被貼上妨礙市容、影響道路交通等標簽,甚至被視為“臟亂差”的代名詞。同時,近些年來關于城管與路邊攤經營者的執(zhí)法糾紛,也時常成為備受爭議的話題。

其實,城市的活力與文明,不止是一塵不染的街道,也包括充滿煙火氣的街頭生活。讓城市“煙火氣”與“文明味”共生共存,這才是一座城市應有的樣子,也能彰顯城市最好的繁榮與發(fā)展。允許商業(yè)外擺不僅能夠促進民生經濟,能夠創(chuàng)造就業(yè)機會,促進老百姓收入增長,同時也是活躍經濟末梢循環(huán)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正如網友所說,解禁“路邊攤”,既增加了城市的“煙火氣”,又讓城市的夜晚變得更熱鬧、更接地氣。

那如何平衡城市“煙火氣”與城市文明的關系,避免一放就“亂”,一管就“死”困境呢?這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實現雙向奔赴。既離不開相關職能部門疏堵結合的有效管理,也離不開經營者的自覺配合。因此,有序解禁“路邊攤”首先要和城市規(guī)劃配合起來,及時根據城市實際情況、人流量或百姓生活需要,科學劃定可以擺攤的路邊攤區(qū)域,并對經營者的外擺行為進行規(guī)范管理,引導他們合法、文明經營。

另外,路邊攤主也要加強自律,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堆放物品、擺攤設點、銷售商品,避免影響周邊市民出行或影響城市環(huán)境。這也意味著,解禁“路邊攤”不等于放任不管,而是兼顧城市活力與文明,在“應放盡放”的同時,更需要“應管盡管”,不斷地減少管理的盲區(qū)與漏洞,真正實現規(guī)范管理和便民服務的有機統一,讓人間“煙火氣”與城市文明并肩同行,用情用心用力不斷提升城市風度和溫度。

總之,高品質的城市生活,需要城市管理者、攤販經營者與市民共同努力。北京、上海、蘭州等地不再全面禁止路邊攤,放寬限制做“減法”,就是為民生做“加法”,釋放出“民呼我應”的積極信號,在當下加速跑拼經濟的大背景下具有重要意義,既體現城市所具有的民本情懷和民生溫度,也必將成為一道靚麗的城市人文風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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