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甘肅省法律援助條例》大力保障困難群眾權益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中國甘肅網5月7日訊據甘肅日報報道(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 崔亞明)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6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新修訂的《甘肅省法律援助條例》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訂的《甘肅省法律援助條例》擴大援助范圍、放寬條件限制、簡化援助程序,有助于為保障困難群眾合法權益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

新修訂的《條例》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法律援助范圍,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難群眾。新增了“主張享受義務教育權利的;主張因公共衛生、安全生產產生的民事權益;主張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及其流轉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產生的民事權益;主張因農作物受到損壞產生的民事權益”等可享受法律援助的情形。將請求高危作業、產品質量損害賠償;請求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因對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離婚或者在婚姻家庭中遭受家庭暴力要求離婚;因繼承權受到侵害請求確認或者賠償等情形,也納入了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圍。

新修訂的《條例》進一步放寬條件限制,簡化援助程序,明確“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人員;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的進城務工人員;義務兵、供給制學員、執行作戰或者重大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的軍人及其軍屬;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的遺屬,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不受經濟困難條件的限制。”擴大了法律援助覆蓋人群。進一步簡化法律援助申請辦理程序,明確法律規定的“無固定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群體;社會救助、司法救助或者優撫對象;申請支付勞動報酬或者請求工傷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進城務工人員”不再核查經濟困難狀況。

新修訂的《條例》同時鼓勵和支持群團組織、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在司法行政部門的指導下,依法提供法律援助。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依法通過捐贈等方式為法律援助事業提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可以組織從事法學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員和法學專業學生作為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司法行政部門指導下,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等法律援助,有效兜起困難群眾法律服務的民生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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