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快播:關于藝考改革,這些問題的答案來了!

關于藝考改革,這些問題的答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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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甘肅網3月23日訊 據蘭州晨報報道(奔流新聞·蘭州晨報記者武永明)藝考招生改革后對于高校組織的校考提出了哪些規范性要求?專業考試組織如何確保藝考公平公正?音樂類專業統考有哪些類別?針對廣大考生及家長關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問題,3月22日,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給予解答。

問:對于高校組織的校考,提出了哪些規范性要求?

答:對于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藝術院校,對考生藝術天賦、專業技能或基本功有較高要求的高水平藝術類專業,經教育部審批后可在省級統考基礎上組織校考。組織校考的高校要結合人才培養定位,加強與省級統考的銜接,科學合理確定校考形式。要積極采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參加考試的人數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考生參加校考時,相應專業類別的統考成績必須合格。

少數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省藝術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依據院校制定的《招生章程》擇優錄取。

問:在專業考試組織上,有哪些措施確保藝考公平公正?

答:按照國家教育考試保密工作規定,嚴把試題安全關,完善考試命題、制卷、運送、分發、回收等各環節、全流程的管理,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嚴把考試入口關,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嚴防考生替考;嚴把考試組織關,嚴格落實考生、評委、考場編排“三隨機”工作機制,嚴防考試舞弊;嚴把考試評分關,完善專業考試評分標準,積極探索采取“考評分離”、評委現場獨立打分、全程錄音錄像等方式,確保評分公平公正。

問:藝考招生改革后,音樂類專業統考有哪些類別?

答:音樂類專業省級統考分音樂表演、音樂教育兩類,其中音樂表演類考試包括器樂、聲樂兩個方向,適用于音樂表演、流行音樂等專業錄取;音樂教育類考試適用于音樂治療、音樂教育等專業錄取。

音樂表演類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或聲樂)四個科目。音樂教育類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主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副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五個科目,主項選擇聲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器樂;主項選擇器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聲樂。

問:如何加強對藝考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

答:針對藝考招生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甘肅省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提出五點要求。

1.落實高校主體責任。高校要充分發揮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作用,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和各工作環節要求,不得簡單下放,層層轉交。

2.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加強初、高中階段藝術專業教育師資及條件建設,推進與高校藝術類專業人才培養在課程設置、基本訓練、綜合素質評價等方面的有效銜接;加強藝術教育培訓機構規范治理,嚴厲打擊培訓機構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3.完善多級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健全省招委會統一領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省教育考試院等有關部門共同組成的省級監督檢查工作組,對全省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全流程監督。建立健全學校、教師、學生和社會多方參與的高校監督檢查工作組,對本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全流程的監督。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4.強化招生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中學要做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公示。高校要及時、準確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學校招生章程、分專業招生計劃、考試工作方案、招生錄取辦法、錄取結果、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省教育考試院要在網站上公布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省級統考辦法、統考成績查詢、投檔規則、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

5.嚴查違規違紀行為。高校要嚴格執行招考政策,嚴格遵守高校考試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等規定,對在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工作人員和考生,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高校要嚴格開展藝術類專業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專業復測,對于審查或專業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要組織專門調查。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錄取資格以及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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