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評!甘肅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審議《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條例(草案)》


(資料圖)

中國甘肅網11月23日訊(本網記者 張蘭琴)11月22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聽取了省人民政府關于《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條例(草案)》的說明,并進行分組審議。《條例(草案)》為統籌推進我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條例(草案)》共9章76條,聚焦規劃與管控、生態保護與修復、水資源利用與管理、污染防治、促進高質量發展、保障與監督和法律責任,明確了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基本原則、責任主體和基本制度規范。

《條例(草案)》明確了生態保護與修復的主要措施和重點區域,明確了水資源保護與管理規范,明確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規劃,明確了我省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的總體要求和具體規定,明確了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明確了協同保護機制,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

根據省委、省政府印發的《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中“構建黃河上游生態保護‘一帶四區多點’空間布局”要求,有針對性的提出甘南黃河上游水源涵養區、祁連山水源涵養區、隴中隴東黃土高原水土保持區、中部沿黃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區的保護與修復。

另外,《條例(草案)》對重要水源涵養區生態保護與修復、綜合治理區治理與修復、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也進行了規定。

《條例(草案)》還規定了水資源優化配置及論證、用水定額管理水量分配、取用水總量和水位控制指標、水資源超載治理、取水許可及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行業節水、非常規水資源綜合利用、河道采砂和水庫管理等制度措施。

同時,《條例(草案)》規定了我省建立健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列舉生態保護補償方式,對江河源頭區等重點區域全面開展生態補償,在黃河干流等重要區域探索開展水質水量橫向生態補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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