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醫保出臺十大舉措服務疫情防控

湖南日報3月19日訊(記者 嚴萬達 通訊員 駱海林)3月19日,記者從永州市醫保局獲悉,針對目前永州市疫情嚴峻形勢,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永州市醫療保障局制定出臺疫情防控“十項醫療保障措施”,積極主動服務全市疫情防控大局。

全市各級醫保部門要及時對轄區內已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定點醫療機構,預撥專項資金,確保定點醫療機構不因醫保總額預算管理規定影響救治。其中,市本級3月19日已緊急預撥永州市中心醫院2000萬元醫保資金。

新冠肺炎確診患者(含本地就醫和異地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按照《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湘財社〔2020〕2號)有關規定執行,實施免費治療,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得不到及時救治。

疫情流行期間,對于衛生健康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確定的疑似患者(含本地就醫和異地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按照《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轉發<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湘醫保發明電〔2020〕2號)有關規定執行,實施綜合保障。

確保確診或疑似異地就醫患者先行救治,異地就醫醫保支付的費用由就醫地醫保部門先行墊付,做好異地就醫參保患者信息記錄和醫療費用記賬,全國統一組織清算。對于確診的異地就醫患者,報銷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

對于未參保患者,全市各級醫保部門要一視同仁,全力先行救治,并抓緊補辦參保手續,按醫保規定報銷費用。

定點救治醫院使用符合衛生健康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要求的藥品、診療服務項目(含單獨收費一次性醫用耗材),臨時性及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執行甲類報銷政策。

開通藥品、醫用耗材采購綠色通道,對符合衛生健康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的藥品和醫用耗材,在省級平臺不能保障供應的情況下,可由醫療機構先在網下采購應急使用。全市各級醫保部門要密切關注相關藥品價格和供應變化情況,對于供應和價格情況異常的,要及時通報移交相關部門,協同做好疫情防控相關藥品和耗材采購與價格監測監管工作。

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協議零售藥店的監督管理,督促穩價保供、對于存在擅自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違反疫情管控措施的協議零售藥店,經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后,全市各級醫保部門應跟進從嚴、從重、從快處理。

全市各級醫保部門要繼續按照國家醫保局《關于優化醫療保障經辦服務推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五個辦”(不見面辦、及時辦、便民辦、延期辦、放心辦)經辦服務工作。實施“長處方”報銷政策,特門患者單次處方用藥量可延長至2個月,將高血壓、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單次處方用藥量可延長至3個月。要及時公布醫保部門和經辦機構疫情防控咨詢及服務電話,提供24小時政策咨詢服務。市本級醫保政策咨詢電話:0746-8328690。

據實核算新冠病毒疫苗支出,按月及時向接種單位全額支付接種費用,切實做好疫苗及接種費用保障工作,杜絕因疫苗及接種費用問題影響接種進程。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
新化月報網報料熱線:886 2395@qq.com

相關文章

你可能會喜歡

最近更新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