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任昌吉州副州長

自治州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23年8月22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資料圖】

免去:

熱合買提江·吉合義同志自治州人大常委會民族僑務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

李忠同志為自治州人大常委會監察和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決定免去:

張銘同志自治州人民政府秘書長職務;

李雪同志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職務;

王曉強同志自治州應急管理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李丹同志為自治州副州長;

周曉元同志為自治州人民政府秘書長;

陶敏同志為自治州教育局局長;

丁志春同志為自治州應急管理局局長。

免去:

陳健同志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于勇同志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李季生同志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

劉麗梅同志為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

王鴻杰同志為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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