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深入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資料圖片)

烏魯木齊市一個城鎮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治療不伴有合并癥并發癥的中耳炎及上呼吸道感染,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在目前費率下其支付標準為3210.69元,那該病例醫療機構總共能夠收到的結算金額即為3210.69元(包括患者個人負擔費用)。這種情況下,醫療機構會通過優化診療路徑,減少不必要的檢查,合理診療合理用藥等多種途徑來降低整個病例的總費用,就診患者在結算時自己承擔的費用也隨著該病例總費用的下降而減少,從而減輕了患者個人負擔。

這是烏魯木齊醫療保障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醫療費用、減輕參保患者負擔的一個縮影。

8月12日,為期一天半的自治區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現場推進會在烏魯木齊結束。各地州市醫保部門、部分DRG付費試點醫院相關人員進行交流分享,并到新疆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現場觀摩,深入探討DRG付費政策實施的關鍵問題,總結和分享DRG實踐經驗,持續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作為國家CHS-DRG付費30個試點城市之一,2019年以來,烏魯木齊穩步推進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單病種、日間手術、按人頭、按床日付費等多元復合式醫保付費體系,實現醫保基金收支平衡,形成醫、保、患三方共贏的良好局面。

“完善多元復合的醫保支付方式,扎實推進DRG付費工作,烏魯木齊醫保基金付費體系已逐步健全。”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田勇說,改革的成效是明顯的。

DRG付費下,支付標準不會因為醫療機構支出多少而發生改變,醫療機構參與改革意識增強,逐步由被動控費向主動控費轉變,通過積極探索院內精細化管理,降低服務成本,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增長。2021年—2022年,烏魯木齊醫療機構例均住院費用同比下降4.6%,二、三級醫療機構例均住院費用分別下降了856元和870元,自2021年9月啟動DRG實際付費后,6家試點醫療機構平均住院日同比下降12.1%、次均住院費用下降6.1%,患者自付比例下降1.2%,減輕了參保患者個人負擔。

今年以來,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的要求,以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機制為目標,烏魯木齊上半年新增42家一級醫療機構開展DRG實際付費。截至目前,烏魯木齊已開展DRG實際付費的醫療機構共90家,已按要求實現機構全覆蓋。

下一步,將建立基層醫療機構DRG質控系統,幫助醫療機構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病案質量,有效提升DRG源頭數據的質量,穩步推進基層醫療機構順利完成支付方式改革任務。

同時,探索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以減輕群眾就醫負擔為目標,建立中醫優勢病組的付費模式,對優勢病組出臺相應的中醫支持政策,執行中醫類DRG付費改革,促進烏魯木齊中醫藥良性發展。(記者史傳芝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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