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監局印發《辦法》 保護商事主體馳名商標和知名字號

記者昨日從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該局印發《商事主體名稱登記馳名商標和知名字號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未經授權,其他商事主體將保護名錄內的馳名商標或知名字號作為其名稱中的字號使用的,將被名稱自主申報系統主動攔截。

深圳老字號和馳名商標是深圳本土商業服務業競爭中留下的優秀品牌,目前,深圳匯聚著騰訊QQ、華為、安、中國招商銀行、萬科、順豐速運、中興、比亞迪、大疆、海能達等一大批馳名品牌。不過,年來總有一些申請人為牟取不正當利益,惡意申請與他人知名字號或馳名商標相同的名稱,導致一些知名企業深受其害,遭受巨大經濟損失,商譽也受到不同程度影響。不少消費者被這類“傍大牌”、蹭熱度行為所混淆和誤導,導致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此次《辦法》的出臺是要從源頭上大幅減少侵犯馳名商標、知名企業名稱權行為的發生,其中提出了四大舉措。

一是明確了馳名商標和知名字號的范圍。《辦法》所稱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所熟知,且已被市場監管部門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認定為馳名的商標。《辦法》所稱知名字號,是指在中國享有較高商業信譽和影響力,為相關公眾所熟悉和知曉,顯著區別于其他商事主體的標志文字字號。

二是建立了馳名商標和知名字號的名錄。《辦法》規定了馳名商標和知名字號的保護名錄,以及保護名錄的公示制度。商事登記機關依據《辦法》對馳名商標、知名字號進行梳理形成保護名錄,并開展主動公示。相關商事主體可以對保護名錄提出異議或建議。

三是形成了馳名商標和知名字號的主動保護機制。《辦法》規定,未經授權,其他商事主體將保護名錄內的馳名商標或知名字號作為其名稱中的字號使用的,將被名稱自主申報系統主動攔截,從源頭上大幅減少了侵犯馳名商標、知名企業名稱權行為的發生。

四是加大了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辦法》提出,其他商事主體名稱使用保護名錄內的字號明顯造成公眾混淆,經人民法院或商事登記機關依法認定應當停止使用的,商事登記機關可以責令其限期變更名稱,名稱變更前,由商事登記機關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代替其名稱。 ( 李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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