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孫費”惹爭議 究竟有沒有必要支付“帶孫費”?

近日,四川綿陽的王大媽覺得自己任勞任怨帶孫子9年,卻沒換來一家人的和諧美滿,心酸之下,就以一紙訴狀將兒子兒媳告上了法庭,索要14萬“帶孫費”。這件事在網絡上立刻引發熱議,網友紛紛討論:究竟有沒有必要支付“帶孫費”?

老人們為孫輩的付出自然并非天經地義。在缺乏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的情況下,老人對孫子女的照顧構成無因管理,其間產生的支出本就應該由孩子的父母來承擔,從法律角度上來看,“帶孫費”必須要交。

但我們要看清的是,法院判決中的“帶孫費”并非是老人照看孫輩的勞務費,而是此前老人撫養孫輩產生的支出。畢竟,“家庭”“親情”本就與“奉獻”“付出”緊密相關,若是連家人間的扶持幫助都要用金錢來衡量,親情的寶貴又從何談起。

不得不承認,在當下,“老人帶孫子”的確有很大的“市場需求”。隨著“雙職工”家庭變得越來越普遍,“誰來帶孩子”成為很多父母的頭疼事。請保姆吧,成本很高不說,還得擔心孩子是不是真能得到好的照顧;夫妻一方辭職回家吧,經濟犧牲也不小,還容易引發關于“誰付出更多”之類的家庭爭議。這時候,往往只有家中老人“挺身而出”,將帶孩子的重擔接過來,才能解決燃眉之急。更何況,“老人帶孫子”也有很深厚的社會基礎。在大多數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中,老人們帶孩子是溫馨家庭的一個重要體現。含飴弄孫,盡享天倫之樂,對于很多老人而言,也不失為人生樂事。

因“帶孫費”對簿公堂的,畢竟還是個案。在很多“帶孫費”爭端中,老人們寧可“家丑外揚”也要爭的,并不僅僅是“經濟賬”,更是希望算好家庭中關于責任與奉獻的“情感賬”。所以說,這類新聞給我們的啟發,重點在于喚醒對身邊人付出的珍視和感恩,而非單單“養孫費該不該給”這類金錢問題。我想,法官面對這類問題時,也應注重“柔性”審判,將重點放在調解和情感修復上,以和為貴,才能讓“家務事不再難斷”,在解開“法結”的同時也解開“心結”。(許曉芳)

關鍵詞: 帶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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