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法院向照明電器行業協會發出司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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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法院向照明電器行業協會發出司法建議

建議協會指導照明電器行業中小型企業規范合同簽訂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章寧旦

近日,廣東省江門市照明電器行業協會函復江海區人民法院,稱法院發出的關于督促、指導中小型照明企業規范合同訂立的司法建議書,對協會針對性開展企業服務工作,助力提升企業風險防范意識具有積極意義。

外海街道轄區毗鄰世界燈飾之都的中山古鎮,受古鎮照明產業的外溢影響及江門自身發展對照明產業的強大需求,外海街道轄區有照明及配套企業過千家,年產值超50億元。照明電器行業是江海區(高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一部分,糾紛也隨之增多。外海法庭在審理涉轄區照明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過程中,發現存在當事人在買賣交易中僅口頭約定合同內容,沒有簽訂書面買賣合同的普遍性問題,該問題在照明行業中小型企業中尤其突出,造成當事人對貨物交付數量及期限、貨款支付數額及期限、違約責任等舉證不能的法律風險,影響轄區照明行業的商譽及照明行業的良性發展。

為促進轄區照明電器行業高質量發展,助力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減少照明電器行業的糾紛,江海法院向江門市照明電器協會發出建議:發揮轄區行業協會服務、協調和管理作用,指導督促轄區照明企業在買賣交易中規范簽訂書面買賣合同,從源頭防范矛盾糾紛,對涉及該類糾紛較多的企業進行重點指導監督,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司法所與行業協會共建的照明電器行業聯合調解室的聯調優勢,引導企業以非訴方式化解矛盾糾紛。

收到司法建議后,江門市照明電器協會高度重視,加大對企業簽訂書面買賣合同的相關法律宣傳,加強對企業在合作過程中簽訂書面合同的勸導,進一步促進轄區照明行業市場有序健康發展。進一步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的作用,協會調解員及時介入調處矛盾,把糾紛化解在基層,減輕企業的訴訟成本。

近年來,為推進照明電器行業糾紛訴源治理工作,江海法院除了通過案件審判執行精準“把脈”社會治理問題,主動延伸司法審判職能,開出“良方”,在“抓前端、治未病”上積極作為,還牽頭轄區司法所、照明電器行業協會與鄰市中山古鎮法庭、古鎮司法所、中山照明電器行業協會共建跨界照明電器行業糾紛聯合調解室,充分統籌調動兩地六部門的各方資源共同推動照明行業糾紛化解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把糾紛化解在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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