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門發文加強論壇活動規范管理 主題設置不得超出主辦單位職責范圍


【資料圖】

央視網消息:近日,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論壇活動規范管理的通知》,對各類主體面向社會公開舉辦的論壇活動(包括論壇、峰會、年會以及其他具有論壇性質的會議活動)提出十條工作要求。

舉辦論壇活動的各類社會主體,應經依法登記、具有合法身份。未經合法登記的企業及社會組織或無實際承辦主體不得面向社會公開舉辦論壇活動。論壇活動名稱應準確、規范、名實相符,不得隨意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峰會”“高端”“高峰”“巔峰”等字樣。論壇活動主題設置不得超出主辦單位職責范圍,設立分論壇、子論壇、平行論壇應緊緊圍繞主論壇活動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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