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 中國通信建設第五工程局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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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質量新聞網訊(李靜)日前,上海市崇明區交通委員會公布了一批行政處罰案件。其中,中國通信建設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擅自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違反了<>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被上海市崇明區交通委員會給予警告處罰。

(圖源: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政府官網截圖)

天眼查信息顯示,中國通信建設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國通信建設第五工程局),法定代表人為李樹森,企業成立于1989年,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成員,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從事建筑安裝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10000萬人民幣。值得注意的是,該企業不僅存在多條被執行人信,還涉及到法律訴訟35條,涉案總金額72.50149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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