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監督哨丨不該發放的低保金

本文轉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相關資料圖)

“村干部胡某某的外公李某某死亡后仍然領取低保金,希望你們好好查查!”日前,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紀委監委第四紀檢監察室工作人員在該區況場街道原樓房村開展基層“微腐敗”問題督查時,部分村民反映道。

收到問題線索后,該區紀委監委成立核查組予以核實。核查組首先查閱了該村農村低保發放統計表,結果顯示當時低保金發放人員名單中確實有李某某。隨后,核查組人員到轄區派出所調閱了戶籍檔案,發現李某某的戶籍早已注銷。通過比對分析,確定李某某賬戶多出了一年零七個月的低保金。

其后,核查組又在該村發現其他2名已故村民繼續享受低保政策的情況,這引起了核查組的進一步重視,并找到該村時任黨支部書記劉某某和具體負責低保工作的村文書熊某某詳細了解情況。

“作為負責低保工作的村干部,李某某和另外2名低保戶死亡后還在繼續領取低保金的情況你知道嗎?是什么原因沒有上報?”核查組人員問。

“當時確實是我負責低保工作,但是這個情況個別村干部不同意上報,礙于情面我也就沒有上報。”熊某某解釋說。

“大家天天一起共事,我也不想得罪誰,所以就默許了。直到后來‘強村并組’時上報死亡人員名單后,才停了這些人的低保金發放。”劉某某的回答,進一步印證了核查組已掌握的情況。

核查組隨即找到時任街道社會事務辦(原民政辦)負責人邵某某、文某某調查了解。“人死亡后還在領取低保金的情況,我今天才知道。”邵某某愧疚地說。

“我剛任街道社會事務辦負責人時,全街道低保人員基數較大,街道社會事務辦工作人員僅有2人,對低保人員動態管理的有效監管措施不足。我們的工作也存在疏忽,沒有發現這筆多發放的資金。”面對核查人員的疑問,文某某說。

經查,時任況場街道原樓房村黨支部書記劉某某、村文書熊某某未按規定上報死亡對象李某某等人的低保資格。時任況場街道民政辦主任邵某某,在審批低保申請以及低保人員動態管理中,未對低保人員死亡情況進行核實,以致繼續向三人發放低保金4483元。文某某擔任該街道社會事務辦(原民政辦)負責人后,仍未對低保人員資格進行核查,繼續發放低保金516元,在同年12月核銷3人低保資格后,未及時安排、督促追回多發放的低保資金4999元。

最終,因違反工作紀律,況場街道紀工委分別給予劉某某、熊某某黨內警告處分;江陽區監察委員會對邵某某、文某某予以立案調查并給予書面誡勉,多發放的低保金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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