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速讀:以投資養老公寓為名吸收存款3200余萬元 江西一公司被罰200萬元主管獲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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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黃輝 通訊員 馮曄 吳超然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潯陽區人民法院對一起以投資養老公寓為名義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進行公開宣判,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被告單位江西藍月谷度假休閑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月谷公司”)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判處被告人何某光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經審理查明,位于江西省瑞昌市黃金鄉前程村的藍月谷老年活動中心項目由藍月谷公司投資建設,并于2013年夏天開始動工。2017年,藍月谷公司及其主管何某光資金鏈斷裂,致使該項目缺少后續建設資金。

為籌集資金,何某光以辦理藍月谷老年公寓會員,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為名,在九江市潯陽區華強財富大廈、商務大樓等地租用場所,向社會公開宣傳“藍月谷養老公寓”項目,以簽訂《養老服務預訂合同書》、享受養老公寓內消費折扣、支付養老補貼為由,以承諾年利率6%至9%不等、合同期限半年至三年不等、合同到期后返還本金的形式,向社會不特定老年人群體非法吸收資金。

經審計,藍月谷公司及何某光向411人吸收公眾存款合計人民幣3216萬元。

鑒于藍月谷公司及何某光自愿認罪認罰,且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向集資參與人退還了部分吸收的資金,法院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被告單位及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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